為做好宿州市“四館一中心”建筑景觀亮化工程設計工作,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選擇宿州市“四館一中心”建筑景觀亮化設計單位,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名稱:宿州市“四館一中心”建筑景觀亮化設計
2、比選人名稱: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工期:30日歷天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1、項目實施地點:宿州市境內
2、項目規(guī)模:宿州市體育館位于人民北路與北?環(huán)路交叉口東北角,占地面積159畝。目前已有亮化照明建設。 宿州市科技館、檔案館、婦?兒童活動中心(三館),位于市體育館北側,占地約36.5畝,建筑總面積約4.7萬平方米。 宿州市城市規(guī)劃展覽館位于汴陽三路西側、市體育館西 600米,建筑面積2.98萬㎡。項目總投資約1600萬。
3、招標范圍:對宿州市“四館一中心”建筑景觀亮化工程初步方案進行深化設計、優(yōu)化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成果須滿足業(yè)主及相關規(guī)范要求,并通過相關主管部門評審并取得批復以及后續(xù)服務(包括施工圖變更設計、參與設計交底、工程竣工驗收及施工期間和缺陷責任期內的相關技術服務工作)。通過亮化燈光的塑造,體現宿州市“四館一中心”地標性及建筑特點、展示城市的特質和文化主題;優(yōu)化整體景觀照明系統、系統化的解決景觀照明效果、用電、控制、節(jié)能等問題。項目初步方案設計詳見附件(由于附件過大,請聯系代理公司提供)。
三、比選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及資格審查方式(詳見比選文件)
1、比選人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甲級資質;
(3)近三年來至少完成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自2017年1月1號以來,比選申請人完成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30萬元亮化工程設計項目,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建筑電氣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
本公告發(fā)布在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1、領取方式:自行登錄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下載
2、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 2019年 11 月 7 日 15 時00分
3、比選文件售價:0元。
4、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金額:0.8萬元。(須注明各比選申請人名稱)
比選保證金提交形式:比選申請人基本賬戶轉賬。
帳戶名稱: 宿州駿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徽商銀行宿州紡織路支行
賬 號:2510901021000010768
1、比選申請人必須從其基本賬戶銀行轉賬的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轉賬時備注單位名稱),并確保在2019年 11 月 7 日上午9時前到賬。
2、比選保證金銀行轉賬憑證,須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時一同提交,并在交款憑證上注明“項目名稱比選保證金”,另外將比選保證金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裝入投標文件中。
3、在比選文件約定比選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造成的后果,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4、未中選企業(yè)的保證金待確定中選人后三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自動退還其比選保證金;中選企業(yè)保證金待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合同原件及履約保證金轉賬憑證提供給招標代理公司后退還其比選保證金。
1、比選文件主要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及主要成員資質證書;
(2)近三年(2017年1月1號以來)實施的對類似項目設計合同復印件(提供業(yè)績證明,詳見招標公告);
(3)擬與本項目合作的工作實施方案;
(4)擬與本項目合作的團隊成員資質證書、情況介紹;
(5)設計收費標準(總額);
(6)比選申請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付款方式:按合同約定。
3、最高限價40萬元,超過無效。經評審合格的設計單位得分最高者中標,超過報價或報價函未蓋公章的即為廢標。(比選報價應包含:現場踏勘、測繪、調查收集資料、審圖費、招標代理費、專家評審費等一切與之相關費用。)
4、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費(不包含專家評審費)按國家現行標準執(zhí)行收費(以中標價為代理報酬計取基數),由中標單位支付。
5、現場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時,需同時遞交法人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并提供身份證原件查驗
6、中選人須承擔項目初步方案設計和動畫演示費用共計人民幣15萬元。
七、聯系方式
地址:宿州市道東南貨廠路8號
比選文件發(fā)布日期:2019年 11月 4 日